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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稳就业、促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提升职工技能,现就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原则,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实施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激发企业培训内生动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稳定性,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为本市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补贴对象与条件

(一)补贴对象: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或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但仍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 企业组织的线上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与职工岗位职责紧密相关。
  2. 培训平台需具备合法资质,能实现学员注册、课程学习、过程记录、考核测试等功能,确保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3. 企业需制定详细的线上培训方案,明确培训项目、课程、师资、时长、考核方式等,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保证培训质量。
  4. 企业申请补贴时,应已完成培训计划,且职工考核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补贴标准与方式

(一)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际培训费用(包括平台使用费、课程资源费等直接相关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培训项目补贴上限参照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标准执行。具体比例和上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二)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采取“先培训、后补贴”的方式。企业按通知要求完成培训并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一)备案申请:拟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应在培训开始前通过本市统一的线上职业培训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包括企业信息、培训方案、参训职工名单、预算等。
(二)实施培训:企业按备案方案组织实施线上培训,并按要求在培训平台留存学习记录、考核结果等过程性材料。
(三)补贴申请:培训完成后,企业通过线上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并上传培训报告、费用票据、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
(四)审核拨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的,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五、职责分工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和拨付监管;各区具体负责本区域内企业的组织动员、备案审核、过程监督和补贴发放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与运营服务:依托本市统一的线上职业培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相关工作。技术运营团队需确保平台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便捷的企业备案、课程接入、学习管理、数据统计及补贴申请等功能。要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平台使用指导与培训,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与客服服务,保障线上培训顺利开展。鼓励平台接入优质课程资源,丰富培训内容。
(三)严格监督管理:企业应对申报材料和培训过程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记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培训过程、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将政策内容、申报流程等精准推送给企业,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六、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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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5 22:05:32